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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出台了《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归口管理公务用车审批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舟财采监〔2020〕6号),来进一步做好我局归口管理公务用车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服务采购单位。 一是实现公务用车审批管理“一次都不跑”。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审批管理均通过“政采云——车辆控购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采购单位无需上门审批,为采购单位节约了时间,同时又便于采购单位管理本单位车辆。 二是精简公务用车审批手续。文件明确了我局归口管理的公车类型、审批事项范围、公车采购主体、工作流程以及每个流程应当提供的审批材料清单,精简了一部分非必须的公车采购证明材料,促进公车采购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同时为采购单位减负。 三是规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审批管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行按需配备,普通客车非用于特殊工作任务或未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的,不得作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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