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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印发了《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多举措支持防疫期间政府采购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一是开通政府涉疫采购“绿色通道”。对涉疫采购项目按照“绿色通道”采购政策执行,由采购单位直接采购,无须审批;因工作任务紧急必须马上执行的非涉疫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先行采购,后补程序。二是鼓励采购单位使用线上平台进行采购。坚持防疫期间政府采购全过程“不见面、少接触、网上办”,暂停政府采购项目现场评审活动;依托“政采云”平台,鼓励引导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三是咨询投诉等业务全面线上或书面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现场受理工作及业务咨询工作暂停,全面转为线上咨询、线上受理投诉、电子邮件、传真、邮寄书面材料等方式。四是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确定紧急采购项目,确保采购效率、效益和质量;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建立清晰完整的紧急采购项目台账并做好采购合同、发票单据、验收书等文件存档工作;及时梳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的政府采购项目,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疫情结束后按项目紧急程度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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