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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四注重”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
发布日期:2020-11-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为全面监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市局采取“四注重”措施不断强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

注重制度框架搭建,健全运行机制。今年,市局陆续出台《舟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从完善监控内容、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流程、强化监控成果运用四方面入手,全方位打造闭合、全链条式的财政资金监督工作新机制,夯实动态监控的制度基础。同时着力健全互动机制,有效搭建局内处室与预算单位间的业务互动平台,将部门预算、预算执行、部门决算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管实现有机衔接,不断形成监控合力。

注重系统优化升级,提高监控成效。依托省厅授权支付动态监控软件系统,结合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特点,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开发舟山市本级的财政智慧平台,打造个性化动态监控软件系统。动态监控系统与财政业务系统融为一体,贯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全过程,涵盖国库集中支付的主要业务,着力构建财政资金管理“数据铁笼”。

注重业务学习沟通,提升技能素养。随着动态监控相关制度和预警规则的变化,市局积极建立学习沟通机制及时组织学习新业务和新技能。要求相关业务人员日常自学有关政策文件,切实做到懂政策、业务精;组织内部科室探讨交流,针对动态监控中遇到和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更好把握监控重点,全面提升问题定性、处理意见和核查结论的准确性、合规性。

注重疑点重点筛查,实现精准纠偏。在实施动态监控的过程中,市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监控发现的疑点重点业务进行深入核查,既把握核实重点,又突出监管细节;除了关注资金支付内容、方向和用途等,还结合日常管理和预决算编制等工作相关数据和信息,与预算单位及时沟通核实,督促预算单位对动态监控中发现的疑点或违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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