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局组织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舟山市教育技术中心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情况实施考核。通过对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同级监管部门及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打分,考核组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予以全面考核。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对于考核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发出《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整改通知书》,并将考核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布,供采购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监督,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被考核单位的同级行政主管部门。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