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米娜”台风灾害影响,我局部分干部职工家庭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为此,局工会依照《舟山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援助暂行办法》,积极向市总工会争取援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两名工会会员进行登记申请,日前,受灾职工家庭财产损失援助金4000元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