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舟财行〔2017〕74号
各县(区)、功能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舟政办发〔2014〕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18年度基层党建专项经费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共计金额660万元,相应增加你县(区)、功能区2018年度“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预算指标。此项资金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们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2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8年度基层党建专项经费分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
2018年度基层党建专项经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