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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菜篮子”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的消费需求,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综合考虑各县(区)及功能区“菜篮子”工作任务落实、当地“菜篮子”项目建设需要等因素,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补助县(区)2017年度第二批市级“菜篮子”专项资金共计184.88万元,相应增加你县(区)2017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指标。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将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上报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2017年度 “菜篮子”专项资金补助清单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2017年度 “菜篮子”专项资金补助清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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