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4-07-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中  ]


一、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数为41.33亿元,决算数为42.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0.1%。
税收收入39.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8.0%,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25%部分)收入3.41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增长0.2%;改征增值税收入1.88亿元,完成预算的81.7%,比上年减少(以下简称“减少”)24.7%,主要是纳入“营改增”改革的纳税人税负水平总体下降;营业税收入12.3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增长9.1%;企业所得税(40%部分)收入3.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增长8.6%;个人所得税(40%部分)收入1.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增长4.3%;其他地方各税收入16.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增长14.8%,主要是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和土地交易耕地占用税管理。
非税收入2.71亿元,完成预算的137.7%,增长55.0%。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是:排污费收入0.05亿元,完成预算的89.7%,减少23.0%;教育费附加收入0.82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增长12.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89亿元,完成预算的59.6%,减少6.6%;罚没收入0.47亿元,完成预算的78.8%,减少57.1%,主要是受上年大要案罚没收入增加不可比因素影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6亿元,完成预算的78.2%,增长55.9%,主要是非税收入结算户利息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退库1.0亿元,完成预算的40.0%,减少47.4%,主要是为保持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经市人大常委会同意,调减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预算1.5亿元。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数为57.76亿元,决算数为58.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9.1%,其中省补资金支出21.24亿元,增长6.7%,市本级财力支出37.14亿元,增长10.5%。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亿元,完成预算的96.0%,增长5.6%;公共安全支出3.18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增长3.1%;教育支出7.06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增长11.3%,主要是舟山技师学院建设支出增加;科学技术支出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增长17.1%,主要是浙大海洋学院科技相关建设支出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7.6%,主要是文化体育相关建设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10.8%;医疗卫生支出4.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10.1%;节能环保支出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增长14.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8亿元,完成预算的95.5%,增长4.1%;农林水事务支出7.24亿元,完成预算的94.2%,增长12.1%;交通运输支出7.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增长9.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25.5%,增长46.2%,主要是中央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补助资金增加;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97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6.4%;住房保障支出4.07亿元,完成预算的381.5%,增长36.1%,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增加;其他支出4.04亿元,完成预算的76.6%,减少0.8%。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83.60亿元,决算数为76.49亿元,完成预算的91.5%,增长63.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54.76亿元,决算数为62.87亿元,完成预算的114.8%,增长42.7%。政府性基金收支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2013年市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增长69.2%剔除尚未结算的土地出让金后,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15.83亿元,增长7.1%,完成预算的102.2%,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6亿元,增长3.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14.78亿元,增长25.1%,完成预算的104.9%。
二、2013财税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新区建设为主导,深入开展勇担使命、四干兴舟主题实践活动,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原则,根据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市人大各项审议意见和审计部门的有关建议,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及管理工作。
(一)全力向上争取新区财税政策和资金。结合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及规划,全力做好支持新区发展财税政策要求的汇报,推进规划中涉及的财税政策尽快落地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一定的支持,省财政出台二十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具体意见;财政部批复同意在舟山群岛新区试点发行销售中国体育彩票飞鱼游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的准备工作以及综保区相关政策的争取工作。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比上年净增加7.5亿元。
(二)依法组织收入,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落实组织收入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收入任务分解、分析、预测、执行和考核制度。拓展税收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探索建立“亩产税收”评价机制,开展岸线资源利用、重点引进项目对地方财力贡献的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推进全市地税稽查管理一体化。
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的实施和应用工作。创新土地出让金管理模式,健全土地出让金收支分析制度,加强土地出让成本管理。完善可持续的社保费长效征缴机制,实行社保费分类管理,加强对停(歇)业企业的监管,提高申报率和征缴率。2013年市本级组织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剔除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3.71亿元,同口径增长1.7%。
(三)发挥财税职能,推进新区建设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出台船舶工业、航运业、外贸出口、水产品加工和海洋生物产业等财税扶持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参与招商引资和落地对接工作,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投资项目地方收益预期评估工作。重点支持经济功能区、综合保税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科创园区等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船舶修造、小微企业等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支持浙商回归、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2013年市本级共计减免税收8131万元,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537万元。制定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服务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和重点服务对象项目库。开展“个转企”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做好2013年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工作,减征社会保险费66万元,受惠企业约250户。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市本级为78工业、航运业企业解决转贷资金38.46亿元;扩大专项信用贷款的协作银行和扶持企业范围,发放专项信用贷款5.54亿元,惠及企业162家。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放大融资担保倍数,做大做强市级担保公司,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优化各项纳税服务举措,简化审批手续,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四)切实保障民生,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市本级民生支出(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下同)87.66亿元,增长31.2%,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2.3%,比上年同期提高3.8个百分点。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8.22亿元,剔除水利工程基建支出影响,则同口径增长12.1%,推进支农资金整合,优化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美丽海岛”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远洋渔业产业发展、标准渔港建设和农业“两区”建设;教育支出7.06亿元,增长10.4%,主要是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科学技术支出1.67亿元,增长17.1%,主要是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亿元,增长16.4%,主要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益性体育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亿元,增长10.3%,主要是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服务,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支出4.47亿元,增长10.1%,主要是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72亿元,增长50.4%,主要是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政法经费投入,推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支持“平安舟山”建设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比上年减少15.6%。
(五)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和体制机制完善。根据新区行政体制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经济功能区的定位、事权、开发模式和财力现状等情况,拟定经济功能区财政体制的框架意见和加大市级财力支持的政策。研究提出完善市区财政体制的改革方案。同时,及时完成行政体制创新清产核资和财务处理工作。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企业覆盖面,确定78家一级市属国有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013年15家市级单位的部门预算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集中公开。加强国库集中支付配套制度建设,顺利完成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任务。加大对市级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拓展社保资金保值增值新途径,提高社保基金收益率。梳理并调整相关财政业务审批手续和工作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六)提升财税科学理财水平。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研究拟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审核中介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积极服务监督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2013年完成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审89项,涉及资金32.47亿元,造价调整金额1.91亿元。强化政府性债务计划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分析,完善债务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支持海投、交投等投融资平台公司增强投融资能力,实现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范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化管理办法。推进市场、物产、商业等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强化政府性专项和部门专项预期绩效申报制度。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和惠民项目绩效评价,市本级确定“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23个项目作为重点评价项目。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实行部门批量集中采购,优化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方式。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30亿元,实际合同采购金额8.11亿元,节约率达12.8%。开展行业性会计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创新会计人员服务模式,建立群岛新区会计人才(人员)职业中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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