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3-03-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中  ]


一、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数为84.13亿元,执行数为85.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比上年同期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1.9%。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36.60亿元,执行数为155.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6%,增长4.8%。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预计中央净返还、中央和省各项补助、上年专项结余减财政支出、结转下年专项支出,收支相抵后,预计2012年全市财政当年收支平衡。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数为37.28亿元,执行数为38.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长12.9%。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数为47.40亿元,执行数为53.50亿元,完成预算的112.9%,增长18.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预计中央净返还、中央和省各项补助、上年专项结余减财政支出、结转下年专项支出,收支相抵后,预计2012年市本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
为确保完成预算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主动作为,推进新区建设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新区财税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新区发展规划上报国务院并征求各部委意见后,全力做好支持新区发展财税政策要求的专题汇报。经多方积极努力,取得了上级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地方政府债券安排额度等方面的实质性支持,其中争取到7年期地方政府债券10亿元,有力助推新区建设。支持两大核心平台建设,积极做好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报批的相关工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与发展。统筹资金支持海投、交投等平台公司资本金注入与投资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整合优化财政专项资金,全市投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8.3亿元,其中投入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3.1亿元,投入现代港口物流业专项资金3亿元,投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9900万元积极参与招商选资和落地对接工作,支持船舶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强财税政策研究,对我市现行财税扶持经济政策进行梳理,完成《支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等课题报告。积极主动参与制定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金融业等发展扶持政策认真开展“营改增”、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多项课题研究。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解困帮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大会精神,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和“双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全力助推群岛新区建设”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编印发放《扶持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汇编》,运用减税、免税等方式,重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浙商创业创新、海洋产业集聚和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2012年全市共计减免税收5.2亿元,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5187万元,集中减征中小微工业企业社会保险费3908万元。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研究制定《舟山市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累计为122家工业、航运业企业解决转贷资金77.05亿元;扩大专项信用贷款的协作银行和扶持企业范围,与7家银行协作设立总规模6亿元的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资金,累计发放专项信用贷款16.51亿元,惠及企业231家。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不断放大融资担保倍数,做大做强市级担保公司,研究建立市、县(区)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四是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有效投资。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优先保障,提前落实,有效推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2012年,全市筹措财政性建设资金93亿元,重点支持快速通道、浙大海洋学院、综合保税区等项目建设,争取到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公共投资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约25亿元。
(二)坚持依法治税,推进收入组织和财力可持续增长
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高度关注“营改增”改革试点、房产税改革等重大税制改革进程,开展“营改增”测算评估和企业模拟运行工作,研究制订“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我市试点工作顺利有序启动。大力推进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重点推进临港石化产业以及煤炭等大宗商品经营企业的分离工作。2012年全市分离发展服务业企业累计达到63家,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缴纳税费1.7亿元全面推广应用《税友龙版》,强化“信息管税”和“以票控税”。建立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范旅游业、建筑业税收管理。加强和规范稽查管理,重点开展对金融保险行业的发票检查和工业、商贸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稽查威慑力,全市共检查纳税户240户,查补金额3472万元
二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大力组织政府非税收入,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和流程,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预算管理。2012年全市组织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01亿元,增长23.2%。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机制,会同社保部门通过建立社会保险登记联合办理机制,创新社会保险费征收办法,实现社会保险费的持续稳定增长。
(三)坚持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通知》,发挥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部门职责,确保法定支出按规定比例增长和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民生。
二是加大“三农”投入,推进新渔农村建设。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内“三农”支出32.09亿元(剔除中央石油价格改革专项补助),增长10.4% ,重点支持美丽海岛”建设、远洋渔业发展、农业“两区”建设和渔农民创业增收。全市财政设立专项担保资金,试行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合作贷款新机制,缓解渔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困难。
三是加大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下同)23.28亿元,增长36.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增长31.1%,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1.3亿元化解地方高校债务;科学技术支出3.49亿元,增长26.9%,推进海洋科技创新,设立市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3亿元,剔除上年海洋文化艺术中心基建支出1.50亿元,则同口径增长29.7%,积极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益性体育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亿元,增长19.7%,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服务,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支出10.27亿元,增长11.8%,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市本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61亿元,剔除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减少导致支出下降等不可比因素,则同口径增长4.0%,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公共安全支出8.74亿元,增长12.9%,加大政法经费投入,推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支持“平安舟山”建设住房保障支出4.83亿元,增长31.9%,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城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四是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2012年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预算继续压缩5%,项目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坚持务实创新,推进财税改革和体制机制完善
一是做好财政体制的调研分析工作。积极应对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调整,研究探索在新区建设背景下的财政体制创新,大力争取省对新区在促进区域统筹发展等财政体制上的倾斜和支持。关注、评估财政体制的运行情况,统筹兼顾,从推进区块经济发展的角度研究制定新一轮新城管委会财政体制,建立市对海洋产业集聚区财政体制。二是全面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实现全市预算单位的全覆盖,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加强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和清理,完善预算执行制度和运行机制。三是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推动乡镇财政职能完善和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乡镇财政基础工作,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负责人和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培训班,完成对县区乡镇财政工作的考核。四是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研究拟定我市预算信息公开的执行方案,制定市属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认真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夯实预算公开的基础。五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拓展社保资金保值增值新途径,提高社保基金收益率,减轻社保基金运行压力。强化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余资金收缴力度,切实减少资金沉淀。六是积极实施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创新行政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工作,首批实施了7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融资偿债能力。
(五)坚持科学规范,推进财税监管和绩效管理水平提高
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项目专管员”制度,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并建立动态跟踪体系。2012年全市对201个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定投资16.97亿元,审减资金8169万元,审减率达4.8%。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开展对市本级16家重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调研,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管理,加强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监管三是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财务评价和监督机制,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和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做好首批确定的5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四是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开展预期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2012年全市对“村庄示范整治工程”、“和谐社区建设经费”等35个项目组织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金额达11.94亿元。同时,积极做好部门绩效评价回头看工作五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大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我市党政机关公务车辆重新定编工作,并做好党政机关违规公务车辆的审核认定和处理工作。研究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管理办法。2012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16.6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4.67亿元,节约采购资金1.95亿元,节约率达11.7%。六是加强财政和会计监管。开展全市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和国有企业财务专项检查。组织做好全市企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训工作,引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
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经济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十分困难。我市经济形势仍不乐观,中小企业发展困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面临挑战,房地产等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保稳任务艰巨,面临下行趋势,同时国家实施税制改革对财政收入影响不容忽视。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力进一步凸显国家对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要求逐步法定化,全市教育、科技、“三农”和文化事业等投入都需达到规定比例,支出结构优化十分困难。三是新区建设和民生改善的保障压力十分突出。随着新区建设步伐加快,政府性的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重大公益性投资对资金需求非常大,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扩大,公共财政保障民生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压力与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十分突出。四是财税改革和监管仍需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国库集中收付、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改革和管理仍需不断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
二、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对2013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3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全面实施新区发展规划为核心,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快、快中求好”的工作基调,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原则,优化财税资源配置,积极争取新区财税政策和资金,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切实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深化财税管理改革,加强财税监管,提高财税管理绩效,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列如下:
拟安排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40亿元,增长8%。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中央税收净返还及各项补助,预计全市可用财力为166.84亿元。拟安排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6.84亿元,增长7.5%。2013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拟安排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33亿元,增长8%。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中央税收净返还及各项补助,预计市本级可用财力为57.76亿元。拟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57.76亿元,增长8%。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三、2013年财政地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新区建设,抓政策和资金争取
一是继续全力以赴争取政策和资金。围绕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内容,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和省对新区财税政策和资金的更大支持。切实落实好综合保税区的各项财税政策,增强区内政策的竞争力。二是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强投融资平台的财务、债务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投融资平台公司统一考核机制,加快推进平台公司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金融创新与发展,多渠道筹措新区建设资金。三是推进新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积极做好资金筹集、调拨和融资等工作,支持浙大海洋学院、快速通道、综合保税区和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围绕经济转型,抓产业发展和企业帮扶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海洋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全市拟安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8.5亿元,其中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3.1亿元,安排现代港口物流业专项资金3亿元,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800万元。二是积极支持招商选资工作。落实招商选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型展会、各类经贸活动和综合保税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科创园区等重点区块的招商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在新区投资创业。积极主动参与招商选资和落地对接工作,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对投资项目进行税收预期评估,提高亩产税收,重点引进和发展有利于地方财力可持续增长的项目。三是大力开展企业解困帮扶工作。全面及时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确保结构性减税、扶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支持浙商回归、企业创业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解困、支持和服务力度,深入开展“个转企”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管理运作好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扩大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扶持范围,继续放大担保规模和担保倍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三)围绕收入增长,抓财源培植和税收征管
密切关注“营改增”改革扩面等国家重大税制改革进程,拓展税收分析深度,提高税收分析质量和预测水平,强化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建立纳税人“亩产税收”评价机制。探索试行以电控税的行业税收管理新方式。切实加强地税稽查,积极推进全市地税稽查业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和流程,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继续推进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巩固和完善社保费“五费合征”工作机制。
(四)围绕民生保障,抓支出结构优化
一是深入推进新渔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优化支农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突出重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远洋渔业、标准渔港建设、森林舟山建设、村庄整治、“美丽海岛”建设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设立海洋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二是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落实教育支出法定增长要求,拓宽教育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进海洋文化名城建设;加大科技、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投入,支持科技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海洋体育赛事产业;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化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集机制,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能力;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城乡就业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消防及交通管理投入,支持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平台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平安舟山”建设;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维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支持推进节能减排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成本。2013年市级部门专项项目预算总额在2012年的资金规模内压缩5%,继续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五)围绕体制完善,抓财税改革和监管
一是做好财政体制的调研与评估工作。结合新区发展规划和新区建设推进的实际,密切关注上级财政体制改革的动向,做好现行财政体制的调研、评估工作,为下一步完善新区财政体制奠定基础。根据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调整的情况,研究完善市对县区转移支付机制和办法。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面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做好上会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三是全面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的配套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公务卡改革,强化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实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控制项目超概。深化“项目专管员”全过程监管制度,创新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通过安排预备项目预算的方式,合理安排建设资金,防止资金沉淀。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和财务监管,将公司化运作的政府性债务逐步纳入监管,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积极防范和规避政府性债务风险。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扩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试点范围。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健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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